损害自负声明

本人在此声明——在我参加进阶神学证明课程(简称“活动”)的期间,作为基督的使者,我将尽我所能在态度、行为和言语上保持好见证,这也包括顺服于所委派的团队领袖;我也同意承担参与(“参与”)活动期间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风险。

在法律所容许最大范围内,我特此:

  1. 放弃追诉、免除并永久解除城市丰收教会(“CHC”)、城市丰收神学院(“SOT”)并其同工、执委会、专员、领袖、代办人、代表、顾问、义工和国内外的联盟教会(以下统称“免责方”)的任何和全部的责任;
  2. 保证不因我参与活动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、损坏、损伤(含死亡)向免责方提出索赔;
  3. 承诺完全并彻底同意、保护和确保免责方无需为我因参与活动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损失、行为、费用、开销、要求、责任(包括全部法律费用)负责。

按照《2012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》,我同意CHC:

  1. 收集、使用并披露我的个人资料作为筹划和推行活动之用途;
  2. 透过拨打电话、发送短信、邮寄或电邮通知与联系我该活动和其他CHC相关之活动的信息;
  3. 为组织或协调活动的缘故而向饭店、旅游经营者或其他必要人士披露我的个人资料;
  4. 因医疗或紧急情况时急需施行任何药物治疗,向医院、医生、护士、医务人员等披露我的个人资料;及
  5. 透过不同媒体使用、披露以及保留我的照片、声音、肖像和图像作为其内部和外部的宣传用途,包括(但不限于)印刷材料、电子刊物、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。

我清楚我可随时联络dpo@chc.org.sg更新我个人资料和/或撤销我所给予的同意。CHC个人资料保障政策及我的个人资料使用方式也可在chc.org.sg/pdpa取得。

我确认已取得相关紧急联络人的同意在此协议中披露其个人资料,作为紧急情况发生时CHC的联络对象。

我同意此协议若有任何部份无效、违法或不可执行,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与可行。

此协议须依据新加坡法律作解释并受其规管。新加坡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,审理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纠纷。

**若参与者年龄低于18岁,应由家长/合法监护人来完成同意协议,而非此损害自负声明。